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wǎng)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黎某,現(xiàn)年38歲,擁有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美國某制藥公司員工。
順義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黎某與家人長期在美國工作生活。2020年3月初(以下均為當?shù)貢r間),黎某出現(xiàn)發(fā)熱、身體乏力等癥狀,多次到當?shù)蒯t(yī)院就診未見好轉(zhuǎn)。3月11日,黎某再次就醫(yī)時,醫(yī)院對其進行了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在檢測結(jié)果未出時,黎某決定回國。當日,黎某及家人從美國波士頓乘飛機經(jīng)洛杉磯中轉(zhuǎn),乘坐國航航班回國。
為順利登機,黎某在登機前服用退燒藥降低體溫,通過體溫檢測。登機后,在航班要求乘客主動申報發(fā)熱等不適癥狀時,黎某未申報,未如實回答機組人員關于身體情況、接觸史、同行人員等疫情防控的相關詢問。
飛機降落前,黎某如實填寫了《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并告知了機組人員自己的病情、就醫(yī)情況等。3月13日,黎某及家人抵達北京,防疫部門當即將黎某送醫(yī)治療。黎某于當日被確診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其密切接觸者63人被采取隔離措施。被告人黎某后被查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黎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乘坐我國航空器從境外回國時未遵守海關、民航部門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謊報瞞報病情、接觸史,導致60余人被隔離觀察,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予懲處。
對于辯護人認為黎某構成自首的意見,法院認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guī)定、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配合防疫人員的工作是疫情防控這一特殊時期每位公民的應盡義務,黎某的相關行為不能體現(xiàn)其主動接受法律懲處的投案意愿、不屬于自動投案,故不構成自首。
鑒于黎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且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黎某從寬處罰并適用緩刑。據(jù)此,順義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新聞回顧
2020年3月16日,“平安北京”發(fā)布情況通報顯示:3月13日,北京市報告1例從美國輸入的確診病例,黎某,女,長期定居美國馬薩諸塞州。
此前,黎某在美國曾高燒39℃,3次申請核酸檢測被拒,于美國當?shù)貢r間3月12日與丈夫、兒子乘機回國,隨后確診,途中59人被確定為密切接觸者。
3月14、15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和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上通報,黎某在美期間已出現(xiàn)發(fā)熱、咳嗽等癥狀,并多次在當?shù)鼐驮\,在美國登機前曾服用退燒藥,登機后未如實向乘務人員提供個人健康狀況及丈夫、兒子等同行人員情況,給同機人員造成傳染風險。
經(jīng)初步工作,順義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黎某立案偵查。
責任編輯: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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